职称与岗位管理科工作流程
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业务流程
1、人事处发计算机考试通知;
2、各单位根据通知,组织考试报名;
3、各单位报考计算机考试的教职工填写报名表,到所在单位报名;
4、各单位统一将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按规定时间交人事处;
5、人事处对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安排考场,确定考试时间;
6、通知各单位领取准考证;
7、根据考试时间,组织计算机考试工作;
8、印发成绩单。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初聘)工作业务流程
1、人事处每年3月、9月发考核认定工作通知;
2、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知本单位教职工;
3、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填写表格,报所在单位;
4、所在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5、人事处审查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后,对符合人员予以公示;
6、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印发任职资格批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7、根据任职资格批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印发任职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业务流程
1、人事处印发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
2、各单位根据通知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3、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信息确认;
4、各单位根据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人事处;
5、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6、人事处组织召开推荐评审会和中级评审会;
7、公示评审结果;
8、处理公示期间举报及存在异议的问题;
9、申报材料报兵团职改办审查;
10、兵团职改办组织评审,公示,印发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和资格证书。
四、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业务流程
1、根据兵团和大学任职资格批准文件,通知单位进行分级分类聘任;
2、大学及各单位根据大学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规定,对符合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聘任;
3、各单位将聘任文件报人事处;
4、人事处根据聘任文件,兑现工资待遇。
办理人:马金利 鲍春艳
电 话: 205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