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博士后工作站招生简章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3-16浏览次数:4623

为推动企业博士后工作事业的发展,发挥企业博士后工作在科研、教学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学、研结合的步伐,为企业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和管理人才,石河子大学校办产业管理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符合条件、有志于从事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工作的博士来我站工作。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为两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能够专心从事企业项目研发工作;

3、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报名要求

凡申请到石河子大学校办产业管理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申请人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答辩可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

3、有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机构对申请人的审查意见。

4、留学博士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馆的推荐信。

5、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工作站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2、工作站根据企业拟定的研发项目和可提供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条件,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联系,推荐项目,确定人选;

3、企业接收博士后人选后,双方应签订工作合同;

4、经工作站审批后,方可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手续,并报兵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人事部备案。

四、经费及待遇

1.博士后日常经费每年5万元,两年共10万元。

2. 在站期间,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和条件,可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3.其他事项详见附件《石河子大学校办产业管理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

五、联系方式

石河子大学校办产业管理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联系地址:石河子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孟娉 联系电话:0993-2027956

E_mail: maqun111230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