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19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11-05浏览次数:1238

各学院、校直(附)属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确保2019年下半年考核认定工作能扎实有序的推进,现将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

普通全日制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与其学历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非首次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按正常程序参加职称评审。

二、考核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在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专业,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具备从业资格。
6完成考核认定年度内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在线学习。

(二)学历、年限及业绩条件

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石大校发〔2018〕264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各学院(部门)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考核认定的审核、推荐工作。

(二)考核认定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xjbt.yxlearning.com),通过注册,获取账号和密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如上传复印件须在原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进行二次确认)。

2、考核认定程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学校职改部门审定、公示、发文核准。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学历、资历、业绩、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进行考核和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二)现已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专业),应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进行考核认定。

(三)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一事一报一批”进行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因本职称申报系统今年首次使用,请各学院(部门)、申报职称的个人能积极配合、支持职称与岗位管理科的工作,共同做好2019年下半年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五)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职称与岗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4办公室),电话号码:2055630

(六)职称服务QQ 1群:64300069 ,服务电话:0991-2604965。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