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七批“3152”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12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3152”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石大校发〔2014123号)文件精神,现将实施2020年第七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

按照《石河子大学“3152”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石大校发〔201412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申报要求

已进行当年学历提高的教师,如果考上自动取消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格,已经博士在读的教师不在此次遴选范围内(本校就读除外)。

1.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楚,不得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拔高或夸大、不得有意模糊或措辞含糊不清。

2. 不得伪造申报材料。

3. 正确对待遴选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院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申报人员须交的材料

1.《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2份。

2.《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登记表》一式2份。

3. 近三年(2018112020年1020)内业绩材料,包括本人学习与工作经历(包括社会兼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任职证明;重要学术贡献与成果介绍,发表论文、出版论著、获奖、科研项目、专利等各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拟申报人员须于20201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各学院党政办公室,由学院审核后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电子版本各一份),于2020119日统一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14B室)。

联系电话:2058621

电子邮箱:865300835@qq.com

 

附件:1.《石河子大学“3152”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石大校发〔2014123号)

2.《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

3.《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登记表》

4.《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附件-第七批遴选用表格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