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3152”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石大校发〔2014〕123号)文件精神,现将实施2020年第七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
按照《石河子大学“3152”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石大校发〔2014〕12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申报要求
已进行当年学历提高的教师,如果考上自动取消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格,已经博士在读的教师不在此次遴选范围内(本校就读除外)。
1.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楚,不得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拔高或夸大、不得有意模糊或措辞含糊不清。
2. 不得伪造申报材料。
3. 正确对待遴选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院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申报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2份。
2.《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登记表》一式2份。
3.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0月20日)内业绩材料,包括本人学习与工作经历(包括社会兼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任职证明;重要学术贡献与成果介绍,发表论文、出版论著、获奖、科研项目、专利等各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拟申报人员须于2020年11月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各学院党政办公室,由学院审核后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电子版本各一份),于2020年11月9日统一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14B室)。
联系电话:2058621
电子邮箱:865300835@qq.com
附件:1.《石河子大学“3152”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石大校发〔2014〕123号)
2.《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
3.《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登记表》
4.《石河子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