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考核认定、聘任等工作。
二、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委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印发、登记、续聘、补办工作。
四、负责全校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
五、负责全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的签约、续聘、变更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职称考试工作。